机械学院班主任工作绩效考核暂行办法(修订)(适用于学生大三学年和大四上学期)
2025年05月30日 21:24


按照学校关于班主任工作的有关文件以及学校关于绩效考核工作的相关工作文件,结合学生特点、班主任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本为本,以学生成长成才为最终目标,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以工作实绩为考核基准,以学生的学习成果作为检验和衡量班主任工作绩效有效指标。

二、考核范围

学生大三学年和大四上学期班主任工作开展情况。

三、考核时间

每学期初补考结束后,对上一学期班主任工作进行绩效考核。

四、具体实施办法

为体现公平、公正和客观的原则,考核分为:班主任带班工作成果、班级学习成果、参加竞赛成果、其它工作四个方面。

1、班主任带班工作成果

考察整体学风,主要考核班级整体学习情况,以及对后进生引导学习效果。此项总分100-200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将学期正考不及格人次和补考通过人次按照30人标准班型换算,换算后的正考不及格1人次核减5分,补考及格1人次记核加3分。最后得出总分,并按百分制折算为带班工作成果绩点。此项权重0.5。

2、所带班级学习成果

以学生学业成绩衡量班级学习成果,所有成绩均以正考成绩为计算依据,重点考察班级平均学习成绩绩点。以所有班级中最高平均学习绩点为基准,按百分制折算出班主任工作业绩绩点。此项权重0.1。

3、学生参加竞赛成果

考核班主任开展创新教育、鼓励学生参加竞赛的工作成果,以班级参加竞赛并获奖人数衡量此项成果。参赛及获奖情况均折算成人数:获国奖、省奖和校奖1人分别按照1、0.5和0.2人计算,且高低奖项不重复计算。最后,计算参赛人数占本班学生的比例,按百分制换算出绩点。

此项中非班主任指导学生参赛情况权重为0.1,班主任指导学生参赛情况权重为0.15。

4、其它工作

重点考察所带班级中,是否有学生违纪情况;班主任指导学生学业时,是否有选课漏选情况等。此项权重0.15。

此项总分数设定为100分。凡有学生被学校确定为违纪的,无论是否受到处分,1人次核减5分;漏选课程1人次核减5分。并按百分制核算出成果绩点。

4、奖金分配办法

按班主任所带班级的综合绩点进行分配。本次考核待分配奖金额度为:12×90×5=5400(元)。

班级综合绩点(Z)=班主任带班工作成果绩点(D)×0.5+班级学习成果绩点(C)×0.1+非班主任指导学生参赛情况绩点(S1)×0.1+班主任指导学生参赛情况绩点(S2)×0.15+其它工作绩点(Q)×0.15。

即:Z=D×0.5+C×0.1+S1×0.1+S2×0.15+Q×0.15

J=班级奖金额度;n=年级班级总数

 

五、其它

班主任工作绩效考核工作在学院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并负责有关事项的解释、接受仲裁诉求。

 

 

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