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并落实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制度,是学院党委重视统战工作、支持党外人士工作的具体体现,是切实加强党外代表人士参政议政、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具体保证和有效途径。通过与党外代表人士经常建立联系,沟通感情,交换意见,真诚相待,使党组织直接了解民情民意,疏通渠道,凝聚力量,与党外人士共谋学院发展建设大计,对于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联谊交友对象
1.担任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党外人士。
2.担任正处级以上领导职务或正高级以上职称的党外人士。
3.学校各民主党派支部(社)主委。
4.有重大贡献和社会影响、具有代表性的党外人士。
二、基本方针
1.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基本方针,主动热情,平等待人,坦诚相见,以取得党外人士的充分信任。
2.坚持“政治上一视同仁,工作上放手使用,生活上关心照顾”的方针,营造宽松、和谐的氛围。
3.坚持“求同存异”的方针,对党外人士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耐心倾听,正确引导,使党外人士在关键时刻和重大事件上与党和政府同心同德,与学院党委齐心协力。
三、工作内容
1.了解、掌握联谊交友对象的思想动态,针对他们普遍关心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交换看法,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2.听取联谊交友对象对学院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3.了解联谊交友对象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4.听取联谊交友对象对现任各级干部工作、作风、廉洁等方面的意见。
5.听取联谊交友对象向学院反映的其他问题,通过他们了解其他党外人士存在的特殊困难。
四、联谊方法及工作措施
1.明确联系人名单。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外代表人士名单由学院党委提出,学院党委每年可视情况对联系人名单作适当调整。
2.坚持经常联系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每学年至少要与联谊交友对象交谈或听取意见2次,做好谈话记录。
4.联谊方式主要有约请谈心、走访看望、解决工作难题和多方式联系交友等。
3.学院党委要掌握联谊交友工作的情况,做好协调工作。督办联谊交友对象反映问题的解决情况,切实帮助解决问题,多办实事。
4.为促进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工作制度化、科学化,学院党委要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工作。
五、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院党委负责解释。
中共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委员会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