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工业大学科研项目间接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2019年09月06日 14:00

 

(2017年7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50号)、《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进和完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辽委办发[2017]5号)等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间接经费适用于国家、地方专项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中明确了间接经费的各类项目。

第三条 间接经费是指承担项目的单位的管理费、绩效支出、科研发展业务费等支出。

第二章 间接经费预算与分配

第四条 间接经费的预算编制

间接经费可在规定比例上限内据实编制预算,具体标准按照科研项目计划下达部门的规定比例执行。 若无具体规定,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间接经费按照不超过项目经费中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具体比例上限为:国家财政拨款:500万元以下的部分为20%,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为15%,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为13%。省财政拨款:100万元及以下部分为20%;超过100万元至300万元的部分为15%;超过300万元的部分为 13%。

第五条 间接经费的提取

(一)学校收到科研经费到款,办理收入入账时按比例一次性提取。

(二)我校作为子课题单位的科技项目,课题组有明确约定的,项目负责人向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提供经费预算及分配方案,经确认后按课题组分配方案执行。

第六条 间接经费分为管理费、绩效支出经费和科研发展业务费三部分。

(一)管理费

按到校经费总额5%的比例核定,在间接经费中优先足额列支。

(二)科研发展业务费

按到校的直接经费不少于3%比例核定。

(三)绩效支出经费

扣除管理费及科研发展业务费后剩余的间接经费,作为绩效支出经费。

第七条 间接经费到款后,由项目负责人对绩效经费和科研发展业务费做出预算比例分配。

第八条 间接经费预算一经批复一般不予调整,严格按照规定的比例列支,严禁用于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严禁以任何方式牟取私利。

第九条 学校间接经费管理实行学校(包括计划财务处、科研管理部门)、学院、项目负责人三级管理,参照直接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章  间接经费的支出管理

第十条 管理费主要用于补偿学校科研管理成本的相关支出,即项目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费支出,根据学校相关管理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科研发展业务费用于支付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办公、通讯、网络及专利维持年费等费用。由项目负责人提出预算报科技处批准后,按预算支出,报销管理按直接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 绩效支出经费用于对项目组成员中的在职在编人员的激励奖励,视进度检查结果发放。通过进度检查的项目,按进度比例发放绩效(若间接经费分批到账的,发放额不超过到账额度);未通过检查的,暂停发放绩效。按规定时限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可发放项目绩效支出的剩余部分;中止或未按规定时限结题验收的项目,剩余的绩效支出经费不予发放,收归学校科研发展基金。

第十三条 绩效支出发放流程为:项目负责人会同项目组成员,根据项目执行进度填写“辽宁工业大学纵向科技项目绩效支出发放申请表”(见附件),提出发放申请;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对其实际研究工作提出意见,并对绩效支出是否发放提出建议,由项目所在学院将发放申请表统一报科技处。科技处、财务处依据相关规定对发放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财务处核发到工资卡。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未明确规定间接经费的各类纵向项目(包括实验室开放项目等)经费到款后,按到款经费的5%提取管理费。项目下达部门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2015年起立项且有明确间接经费的项目,按此办法执行。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学校财务处和科技处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此前学校相关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按本办法执行;如遇与国家、省部相关制度相抵触的,执行其制度。


附表1

纵向科研项目间接经费预算表

项目名称及编号

间接经费合计(万元)

学校管理费(万元)

科研发展业务费(万元)

绩效支出经费(万元)

科研发展业务费预算(万元)

支出科目

金额(万元)

预算依据

项目负责人

签字

 

签字:                

                            

 

学院意见

签字:                

                            

 

科技处意见

签字:                

                            

 

 


附表2

纵向科研项目绩效支出发放申请表

项目名称及编号

发 放 类 型

年度   结题

经费卡号

预算绩效额

已发放额

本次发放额

项目进展情况

 

(说明项目进展情况)

 

 

 

 

 

 

 

 

 

 

 

 

                               项目负责人签字:                

                            

 

学院审核意见

 

 

签字(盖章):            

                            

 

科学技术处

意   见

 

 

签字:           

                            

 

   

意   见

 

 

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