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全体党员:
为推动各基层党组织、师生党员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全面振兴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激励党组织和党员在紧紧围绕学校和学院的内涵建设中争当先锋,时刻走在前、作表率、见实效,学院党委决定开展“共产党员先锋示范岗”“共产党员先锋示范队”评比表彰活动。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机械学院党委“共产党员先锋岗”在册党员和“共产党员先锋队”。(链接:https://jxxy.lnut.edu.cn/info/14129/184301.htm)
二、评选时间
机械学院党委“共产党员先锋工程”2021年12月至2024年12月建设周期。
三、组织实施
(一)申报
学院“共产党员先锋工程”在册先锋岗党员和先锋队填写申报表。
(二)党支部审核
由所在党支部审核申报材料,并填写审核意见,报送学院党委。
(三)党委评定
学院党委将组织评委进行评选,通过党委会会议研究确定表彰对象。
(四)时间安排
3月14日前,将申报表(一式一份)提交所在党支部;
3月17日前,各党支部将审核通过材料报送至党委办公室(1B305)。
四、奖项设置
拟评选表彰“共产党员先锋示范岗”不超过10人,“共产党员先锋示范队”1支。
五、其他
优质案例将由党委遴选并进行学院主页展示,特别优秀党员或事迹将报送学校相关部门。
附件:
1. 机械学院“共产党员先锋示范岗”申报表
2. 机械学院“共产党员先锋示范队”申报表
中共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委员会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