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辽宁工业大学到东方国际集装箱(锦州)有限公司举行辽宁省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揭牌仪式。我校副校长李卫民、研究生学院副院长陈明华、机械学院院长王宏祥、机械学院副院长黄海龙、东方国际集装箱(锦州)有限公司总经理徐景生、书记徐欣茹、副总经理姜封顺、副总经理刘小照和部门员工代表共同参加了揭牌仪式。仪式由东方国际集装箱(锦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姜封顺主持。
辽宁工业大学--东方国际集装箱(锦州)有限公司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于2020年10月15日被辽宁省教育厅批准为“辽宁省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成功获批省示范基地是对校企双方多年来围绕基地建设,积极、认真开展工作的肯定和回报。每年该基地接纳我校机械学院10余名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企业实践,为机械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和有力的支撑。校企双方以该基地为切入点,开展了广泛和深入的科研合作,取得了一系列成果。
仪式上,东方国际集装箱(锦州)有限公司总经理徐景生对辽宁工业大学副校长李卫民一行表示欢迎,对联合培养基地获批“辽宁省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表示祝贺;随后,徐景生总经理对企业的发展现状和主要产品进行了介绍,并表示与我院合作非常有利于学生、学校和公司三方共同成长,愿意继续和我校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共同进行产品研发、技术攻关。
李卫民副校长对东方国际集装箱(锦州)有限公司能够举办本次揭牌仪式和多年来对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的投入和支持表示感谢;随后,他介绍,辽宁工业大学经过70年的改革发展,已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经、管、文、法、艺术等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应用型大学,学校不断开创新模式,探索校企合作、校地合作新路径,加快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他指出,联合培养是高校与企业共同进步,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行动;最后,他热情邀请企业的领导和相关技术人员到我校参观调研。
仪式上,徐景生总经理和李卫民副校长共同签订《辽宁工业大学--东方国际集装箱(锦州)有限公司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协议书》,并共同为“辽宁省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揭牌。
徐景生总经理和研究生学院陈明华副院长共同签订《辽宁工业大学--东方国际集装箱(锦州)有限公司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建设协议书》。
徐景生总经理和机械学院王宏祥院长共同签订了《辽宁工业大学--东方国际集装箱(锦州)有限公司校企产学研合作协议书》。
仪式结束后,双方就企业的技术需求、双方进一步深化合作进行交流和探讨。(黄海龙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