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工业大学研究生入学奖学金管理办法 (试行)
2021年05月13日 09:11


为吸引优秀生源,鼓励研究生的学习与科研热情,全面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和辽宁省财政厅、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辽宁省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财教〔2014〕37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的实际情况,特设立辽宁工业大学研究生入学奖学金,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奖励对象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正常录取的考生。

二、奖励标准

每生获得入学奖学金3000元

三、发放及管理

入学奖学金于当年新生报到后一月内,一次性发放给获奖研究生,发放名单以实际报到注册名单为准。

四、本办法在2014级研究生试行。

五、本办法由辽宁工业大学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